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准备工作的通知》,现就毕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导师、课题组等要提前做好2026年毕业答辩工作方案,确保所管辖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顺利进行。
2.研究生导师要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把学位论文关,确保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质量。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把握好研究生答辩工作时间节点。研究生毕业工作中对各项资料的审核、学位论文的审核提交等工作均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纸质版内容。
二、毕业注意事项
1.根据《海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查重率≤10%方可通过;若查重率>50%,将直接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学生与导师同步追责。
2.研究生学位论文需严格按照《海南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模板2026版》《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2026版》规范执行。
3.根据《关于印发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授予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相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申请毕业所使用的学术成果应与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其中,以软件著作权、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作为学术成果申请学位的情况有特别规定,具体要求请参见《海南医学院研究生处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相关条款的解释说明》及《关于以软件著作权作为成果申请学位需提交材料的补充说明》。
4.根据培养方案要求,请各位导师关注所指导的延毕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督促学生尽快完成论文撰写等各项任务,确保其达到毕业及学位申请要求。
5.关于毕业工作各环节的具体要求,请务必认真阅读《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准备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学院工作时间及学校工作时间
(一)学院工作时间
时间安排 (学院工作截止时间) |
具体内容 |
2月24日前 |
毕业申请 |
2月26-27日前 |
学院查重 |
3月1日前 |
盲审抽签 |
3月5日前 |
学校查重(第一次) |
3月12日前 |
学校查重(第二次) |
3月20日前 |
完成预答辩 |
3月30日前 |
提交论文盲审 |
5月22日前 |
完成答辩 |
5月29日前 |
上交所有毕业相关材料 (上交纸质版并同步进行系统提交) |
6月10日前 |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 |
(二)学校工作时间
时间节点 |
具体工作 |
备注 |
2月2日—2月26日 |
毕业申请及资格审核 |
临床和口腔医学全日制专硕、同等学力专硕,参加答辩前须完成规培理论考试 |
3月1日前 |
送教育部平台双盲评论文抽签,二级学院在系统抽审(提前核对名单) |
博士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送教育部平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抽30%送教育部平台,其余70%送第三方平台。 |
3月8日前 |
查重(第一次) |
未在截止时间完成查重或查重未通过学生,终止答辩工作,延毕处理。 |
3月15日前 |
查重(第二次) |
未在截止时间完成查重或查重未通过学生,终止答辩工作,延毕处理。 |
3月23日前 |
预答辩 |
未参加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学生终止答辩工作,延毕处理。 |
4月1日前 |
论文盲审 |
全部参加答辩学位论文送平台进行盲审。 |
5月30日前 |
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培养单位完成全部答辩组织工作 |
盲审通过后可进行答辩,除论文答辩工作外,申请学位授予全部材料的审核。 |
6月10日前 |
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学位授予材料,完成分委会审核。会议决议和纪要,学生名单等材料按要求提交研究生院。 |
6月底前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制作毕业证,学位证学生离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