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院医疗服务技术内涵与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依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整合规范心血管系统等八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试行)》(琼医保〔2025〕234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运营实际、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我院已将角膜切削费、角膜基质透镜取出费、化学换肤术等 9 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向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完成报备,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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