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执行公示

作者:日期: 2026-04-01浏览:

为深入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收费管理,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整合规范放射治疗、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康复等四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试行)》(琼医保〔2025〕225 号)、《关于规范心血管系统等8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琼医保〔2025〕234号)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部署,我院自 2026 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调整后1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标准。

本次执行范围包含:心血管系统、骨骼肌肉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体被系统、口腔、眼科、耳鼻喉、放射治疗、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康复系统。我院严格按照医保政策文件规定,全面规范项目编码、价格标准,做到合规收费、透明收费。

现将以上各系统核心医疗服务项目参考价格予以公示,具体项目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

如您对收费有疑问,可咨询医保办,咨询电话:66791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