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债权人:
为规范财务管理,清理长期挂账款项,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院现对供应商截至2025年10月31日账龄超过十年以上且尚未结清的应付往来款项(详见附件清单)进行集中清理。
经核查,部分债权人因信息变更、失联和其他原因,长期未与我院联系并主张债权。为妥善处理上述款项,保障各方权益,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对象
本公告针对附件清单所列示的、我院应付账款中账龄较长且长期未发生业务往来或无法有效联系的供应商/债权人。
二、款项信息
详见附件《长期挂账应付往来款项清单》。
三、公告要求与权利主张
1.请附件清单中所列供应商/债权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我院取得联系并办理款项确认及支付事宜。
2.需提供材料: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请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原始合同、协议、订单、送货单、验收单、发票等文件、收款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其他能证明债权的有效法律文件。
四、逾期未认领的处理
1.视为放弃权利:债权若在上述公告期届满后,相关债权人仍未与我院联系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主张权利,我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视为该债权人放弃主张该笔款项的权利。
2.债务后续处理:债权人对于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款项,我院将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后,进行账务转销清理。
感谢各合作伙伴长期以来的支持与理解。请相关债权人见此公告后,相互转告,及时办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