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6日上午,我院放射诊疗项目职业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海南省卫生监督总队林智副总队长主持,国家专家库专家余善法、高林峰、张钦富、李福生、吴勉担任评委。来自海南省卫生监督总队、海南省疾控中心、海南省卫计委审批办、山东省医科院放射医学研究所13名代表以及我院李丽院长、郝新宝副院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会议评审通过我院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我院放射防护建设的持续改进及管理的规范起到指导和促进作用。
放射诊疗项目的开展必须遵从《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根据《海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目前,我院开展放射诊疗项目的临床科室有放射科、放疗科、介入治疗科、放射物理治疗中心、核医学科、心血管内科、乳腺肿瘤外科、脊柱骨病外科、关节创伤外科、麻醉手术室、口腔科;相关行政职能科室有医务部、人力资源部、设备部、后勤管理部、疾病预防控制科。我院还设立了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加强这方面管理,明确相关科室的职责,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做到依法执业,依法维权,依法保护群众利益。

验收会现场

验收会现场



专家到现场验收